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武汉 黄石 襄阳 荆门 宜昌 黄冈 鄂州 十堰 孝感 荆州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湖北公务员考试网首页 >> 在线咨询 >> 武汉公务员

请问报考湖北公务员需要单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吗?(续)

Tag: 2010-05-07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您好,您上次提到:各招录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工作证)原件、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

    我想问的是:“考察时”是指公务员考试的哪个阶段?是在公共考试和面试都结束了之后吗?假如单位出于私心,不愿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怎么办?因为职员突然向公司提出不在公司干了,公司在离职手续上还要为难员工,怎么可能还帮员工出具与他们无关的“同意报考证明”,他们根本就不想同意啊,这样岂不是将考生的命运交给了公司,这对考生不公平吧?我的意思是:就算公司不同意,我就是辞职了,我也要去考试,总不能让公司制约我的自由吧??谢谢,烦请一定详细解答!

官方回答:您好,考察属于政审时期,面试已经结束。政审没有问题基本可以录用。这个时候一般单位不会为难考生。感谢对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更多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hb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