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算做已就业,不能再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请与学校联系确认。感谢你对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4-01-22 14:37
2014-01-22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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