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在体检环节,妊娠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感谢你对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3-12-02 12:59
2013-12-02 12:59
相关问题- 请问2013湖北质检系统公务员的体检公告出来没? 2013-07-25
- 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情况,如何处理? 2016-01-29
- 湖北公务员基层工作经验的截止日期? 2015-02-03
- 2019年毕业,能参加2018年的省考吗? 2018-02-01
- 哪些职位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2021-06-07
已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