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在体检环节,妊娠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感谢你对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3-07-08 16:45
2013-07-08 16:45
相关问题-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公务员体检如果有补检的项目,那已经检查的其他项目是否合格是在同一体检后的三天内通知,还是等到补检过后再通知 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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