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在体检环节,妊娠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感谢你对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6-08-26 14:32
2016-08-26 14:32
相关问题- 湖北公务员已拟录用公示期满,现在不想去了,还可以放弃吗? 2014-10-30
- 武汉市招考347名乡镇(街)民政协理员公告, 2010-08-24
- 请问2016年湖北省公务员成绩什么时候出来? 2016-05-26
- 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审查的时候需要提交那些文件证明? 2013-05-02
- 网上的省地税系统体检公告是真的吗? 2015-07-14
已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