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务员
关于辞职之后再次报考的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的问题
我是2013年参加的湖北省省考,2013年9月在恩施州鹤峰县某乡镇报到上班。2015年12月遴选到鹤峰县县直单位,基层工作年限已满2年,但是我的身份因为遴选单位是参公单位却成了参公人员。2016年我又参加了湖北省考,报考了十堰市丹江口市乡镇的岗位。我想问下,能否辞职(辞去鹤峰县直单位工作),回到丹江口乡镇工作?敬请回复一下,谢谢您。
我是2013年参加的湖北省省考,2013年9月在恩施州鹤峰县某乡镇报到上班。2015年12月遴选到鹤峰县县直单位,基层工作年限已满2年,但是我的身份因为遴选单位是参公单位却成了参公人员。2016年我又参加了湖北省考,报考了十堰市丹江口市乡镇的岗位。我想问下,能否辞职(辞去鹤峰县直单位工作),回到丹江口乡镇工作?敬请回复一下,谢谢您。
2016-07-08 08:47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符合省考的招考条件是可以报考的。感谢你对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6-07-08 09:31
2016-07-08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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