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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Tag: 2017年湖北事业单位湖北事业单位 2017-08-11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湖北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湖北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17〕280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17年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注重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相结合;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方式进行。
  (一)面试试题结构
  此次面试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分为综合类、质检类、计量类、标准类、特检类分设考场进行,具体考场安排见附件1。
  1.质检、计量、标准、特检类岗位面试试题结构:
  公共试题 1 道,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等通用能力,分数占比为面试成绩的 30 %;
  专业试题 2 道,主要分别测查考生掌握质检、计量、标准、特检专业知识的基本能力,分数占比为面试成绩的70 %。
  2.综合类岗位面试试题结构:
  公共试题 1 道,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等通用能力,分数占比为面试成绩的 30 %;
  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综合类试题2道,主要考察考生对质监综合知识的了解和综合素质能力,分数占比为面试成绩的 70 %。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各类面试试题分别按题目每题要求的答题时间掌握。
  三、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后,告知考生每题答题具体时间要求,记时员开始记时;
  (四)答题时间只剩1分钟时记时员应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工作人员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面试当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六、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7年8月19日8:00-12:00,14:00-18:00时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结束。
  面试地点:各招聘单位面试地点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面试时间:每天上午8∶00开考,下午14:00开考。考生按照面试分组及时间安排(附件2),提前1小时进入候考室,上午面试考生集中时间为上午7:00,下午面试考生集中时间为下午13:00。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许自己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 “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30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hbzljd.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注意甄别并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省质监局人事处:027-87822243;各招录单位电话见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
  省质监局机关纪委:027-87830360。
  附件1:面试考点分布及时间安排.xls
  附件2:面试名单及面试考场分组情况.xls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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