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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咸宁市咸安区教师招聘公告

Tag: 咸宁市教师招聘 2013-05-16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3年咸宁市咸安区公开招聘乡镇初小、教学点教师公告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咸宁市咸安区人事局、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乡镇初小、教学点教师,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愿意在农村初小、教学点长期工作的;
  3、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报考低学段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岗位);
  4、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五官端正,无心理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5、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7、咸安区2004年聘用且现仍在岗教师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8、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根据鄂人[2006]16号及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不受年龄限制,笔试成绩加5分。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双溪桥镇:伯敬、高铺、高柒、李容、塘刘初级小学;
  汀泗桥镇:太坪、星星教学点;
  桂花镇:苏家坊、刘祠、坳下、干坑、桃坪教学点;
  大幕乡:桃花尖、章堡、高湾、南山、学堂胡教学点。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在咸宁市公共媒体上发布,详细招聘简章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咸安教育信息网、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报名和资格条件审查;
  (四)笔试,面试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在咸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五)体格检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七)岗前培训;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及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至5月24日。
  (二)报名地点:咸安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应聘者每人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
  3、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应提供负责该项目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没有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资格审查:
  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准考证由区人事局核发,在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领取。
  六、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
  笔试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统一为语、数、外等相关基础知识(80%)、教育学、心理学、音乐、美术相关知识(20%)。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七、面试
  面试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面试方案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商定。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教师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为3︰1。若报考人数不足,经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协商,可按2︰1进入面试。报考人员面试内容为一个课时的说课,课题临时抽签,备课40分钟,说课15分钟。
  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笔试成绩公告。
  八、体检
  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以有音乐、美术或体育特长者优先),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遇有体检不合格时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人事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聘用
  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区编办、区人事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人事代理及工资等相关手续。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工资待遇
  根据教育局确定的偏远山区教学点、初小岗位类别实行年薪制,一类岗位年薪3.5万元;二类岗位年薪3.2万元;三类岗位年薪3万元,同时随教师增资同等增加待遇。
  十二、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督。
  2、严格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4、招聘公告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咸安政务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及成绩,考核、体检、调剂和录取等通知在咸安教育信息网和咸安政务网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本方案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事局:0715-8328247,8322025
  区教育局:0715-8327393,8326688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22038。
  附件:《
应聘人员登记表
  咸宁市咸安区人事局
  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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