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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黄冈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Tag: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05-11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2年黄冈市质监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黄冈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要,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1名工作人员。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11年以前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四)年龄在30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二)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五)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招聘公告提前在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10月12日止可下载查看《2012年黄冈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并按照表中的联系方式与各招聘单位进行联系。
  2、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个人工作简历,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新聘用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考核,认为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可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参加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的招聘人员考试,考试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到相应岗位。
  附件:2012年黄冈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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