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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丹江口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Tag: 公安机关招聘 2011-09-16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经市政府批准,丹江口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一批文职人员。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现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文职人员的性质
  本次招聘的公安文职人员主要是在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和非涉秘岗位从事技术服务、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类工作,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的职权,不对公安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督察职权。对录用的公安文职人员实行人才派遣聘用制管理,由市杰仁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岗位
  计算机应用及网络维护、文秘助理、新闻宣传、船舶驾驶、内务管理等岗位。岗位说明及要求详见《丹江口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计划
  共招聘15人。
  四、薪酬待遇
  文职人员薪酬待遇实行协议工资制,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五、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应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3、年龄在18——25周岁(1993年6月30日至198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特殊岗位学历可适当放宽,但应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证书,详见岗位说明);
  5、具有丹江口市户籍;
  6、具备从事应聘岗位所需要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行政处罚的;
  2、正在接受调查和审查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六、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15日至9月21日。
  2、报名地点:丹江口市杰仁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人才市场),地址:丹江口市丹二巷1号(市政府背后)。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1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正面免冠同版1寸彩色照片和《丹江口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报名。
  (3)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和信息采集费150元;
  4、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初定9月23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测试定于9月23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操作技能及船舶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以下称为综合考试成绩)一同累计纳入考试成绩。计算机应用及网络维护、船舶驾驶岗位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其它岗位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7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考试成绩在丹江口市公安信息网上发布。
  4、面试。
  (1)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应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2)对于因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丹江口市公安信息网上发布。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5、考生考试总成绩=综合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丹江口市公安信息网上公示。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考察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实施。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丹江口市公安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丹江口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所属杰仁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委派到市公安局工作。派遣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后经年度考核合格者续签。
  七、纪律监督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应聘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参加应试,有作弊行为,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被聘用的文职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被聘用资格。
  (五)被聘用的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要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培训考试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被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六)被聘用的文职人员在聘用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即行解聘。
  (七)被聘用的文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聘用合同期满,不能适应现岗位工作或原工作岗位撤消,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5239278、5235629、5233273
  举报电话:5212169
  附件:2011年丹江口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丹江口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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