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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水利水产局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Tag: 事业单位 2011-03-17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1年事业单位直接选聘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人州人社发[2010]73号)相关规定,我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拟在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聘法律专业、财会专业、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事业人员共2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直接选聘原则
  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
  二、选聘的专业、学校、名额及用人性质
  1、选聘专业:法律专业、财会专业、水利工程相关专业。
  2、选聘学校:全国法律、财会专业、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一类高等院校选聘。
  3、用人性质: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
  三、直接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2011年直接选聘的对象,为一类高等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聘对象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
  2、其他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知识专,往届毕业生还要考察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工作实绩、清正廉洁等情况。
  四、工作步骤
  1、周密制定方案。其方案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报人社部门批准。
  2、组织必要的面(测)试。对直接选聘对象应进行相应的面试、测试,测试方式可灵活多样,面试、测试内容主要围绕考察应试者的各种能力,包括政治倾向、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应变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考核和体检。对拟聘对象要进行严格的考核、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对往届毕业生还要从实际工作经验及能力进行的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医院。
  4、拟聘对象公示。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单位公示并报人社部门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15天。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应取消相关人员的直接选聘资格。
  5、备案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没有举报问题的拟聘对象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报州人事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直接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特成立水利水产局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军担任,副组长由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张重红、副局长洪宝鉴、张宏辉担任,成员由人事股股长钟吉文、水政监察大队张北、财务股刘冰、水利股覃文虎等同志担任。
  2、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直接选聘方案,不得擅自直接选聘。严格把握直接选聘政策和选聘程序,做到公开透明,确保直接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对于选聘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3、严格工作时限。直接选聘工作于2011年4月初前结束。
  4、联系电话:0718-5282553 13597793783
  QQ:635188922 联系人:钟吉文
  鹤峰县水利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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