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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委政法委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Tag: 黄石招聘 2011-02-21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中共黄石市委《关于印发<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黄办发[2010]3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市委政法委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名额及职位

  遴选名额:2名(其中一名是从事执法监督工作)。

  二、范围及资格条件

  1、年龄在32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选调生;报考从事执法监督工作的考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政法系统公务员(含大冶、阳新)。

  2、在基层工作满2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从事执法监督工作的必须有在刑事执法岗位上工作五年的经历。

  3、具有一定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在基层从事文秘工作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

  4、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善于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能力的;

  5、热爱政法工作,工作认真、吃苦耐劳,为人正派、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爱心的;

  6、中共党员身份,身体健康的;

  以上年龄及任职时间截止至2011年1月1日。

  三、方法和步骤

  1、公布职位。由市委政法通过黄石党建网发布公告,公布遴选职位,公布时间为7天。

  2、自愿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选调生应当在征得工作单位同意的条件下,向市委政法委报名。

  3、资格审查。市委政法委组织对报名的选调生进行资格审查,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得低于1:5比例。

  4、组织考试。市委政法委组织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分别占40%、60%的权重,以此计算综合成绩。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每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考察与体检。市委政法委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6、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参加遴选选调生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遴选选调生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7、审批和办理选调人事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市委政法委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有关管理部门审批。

  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18日至2月24日。报名需填写报名表,同时附个人免冠1寸彩照三张(表格可在黄石党建网、黄石人事人才网下载,网址:http:/www.hszzb.gov.cn/)。

  四、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市委政法委机关的公开遴选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遴选各阶段相关事项我们将主要通过网络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黄石党建网。

  3、市委政法委设立专线电话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714—3808988

  中共黄石市委政法委员会

  点击下载:市委政法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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