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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秭归县公路管理局招聘公告

Tag: 湖北招聘 2010-11-30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公路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县公路管理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路政管理岗位2名,工程管理岗位3名。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路政管理岗位: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体貌端正;

  3.工程项目管理岗位: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等相关专业;

  4.年龄28周岁(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6日。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能证明其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在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与录用审批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用按照鄂价费字〔2007〕18号规定,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路工程及养护管理、《公路法》、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知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于2010年12月18日上午9点至11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的表现和能力。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于2010年12月19日到指定地点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占50%,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按应聘工作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在体检中发现不合格者,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四)考核。体检合格者参加考核。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⑴在校或者参加社会实践期间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受到各类处分的;

  ⑵报名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的。

  考核中有不合格的,以综合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对拟聘对象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有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县公路管理局将确定的聘用人员,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考工作实行面向社会、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招聘程序,严格保密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县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2886072

  县公路局0717-286669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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